近日,天津市教育委員會核準通過《天津開放大學章程》,現正式發布實施。
《天津開放大學章程》上承國家法律法規,下啟學校規章制度,是我?,F代大學制度建設的重要載體,是學校依法自主辦學、實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職能的基本準則和“總憲章”,是學校全面推進依法治校、不斷推進學校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、實施高質量辦學活動、切實維護學校及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、推動開放大學各項工作高質量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依據。
我校于2020年10月正式啟動《章程》編制工作。校黨委高度重視,將《章程》編制工作列入重要日程,組建了由黨政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,抽調精干力量組成起草小組,明確工作任務,夯實工作責任。起草小組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》、《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,結合學校實際,開展調研和起草工作。經過廣泛深入征求各方面意見,歷經25稿修改,不斷充實完善?!墩鲁獭方泴W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,校長辦公會研究審議,黨委會討論審定,于2023年2月13日由天津市教育委員會核準通過,正式發布實施。
《章程》包括序言和正文兩大部分。序言部分主要闡述學校歷史沿革,明確學校的辦學理念、辦學特色和努力方向與目標。正文部分包括:“總則”、“學校功能與教育形式”、“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”、“辦學體系”、“教職工”、“學習者和校友”、“經費、資產、財務管理與后勤保障”、“校徽、校訓”和“附則”等9章59條的內容,共9200余字。
《章程》的發布有利于我校在高質量發展中,進一步著力加強黨的全面領導,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,進一步凸顯新型大學的獨特功能。學校將以《章程》為依據,認真做好各項規章制度的梳理工作,通過“廢、改、立”等措施,科學構建起我校規章制度體系。逐步完善各種工作流程,優化內部決策和監督機制,落實民主監督和師生權益保護救濟機制,開創依法治校工作新局面。
(發展規劃與科研處供稿)